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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妙人两枚(上)(第2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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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人少负才名,能作得一手好诗且不必说,关键是他超级喜欢喝酒!

(未完待续)

自己今年正是四十岁,李曦看起来也就是十八九岁,这个年龄……当然,年龄不是问题,最关键的是,两人的身份悬殊太大。

而且,看着李曦脸上那抹谨慎的神色,他恍惚中回过神来,似乎是自己太着急了?

仔细想想吧,也对,突然有个人哈哈笑着跑过来拉着你的手,说贤弟要不咱俩结拜兄弟吧,换了是谁都只会给吓一跳,而不可能答应。

这个世上是有疯子的,但两个疯子,而且还得是两个气味相投的疯子遇到一起,这个说咱们结拜吧,那个立马就说好,那咱们结拜……这个概率,却是不大。

想明白这一节,李适之不由得哈哈大笑,“贤弟,想是你不知道愚兄为何非要拉着你约为兄弟吧?”

话说人家李适之是什么人,那可是堂堂的帝室之胄!而且跟长跑健将刘皇叔那个扯不清的所谓帝室之胄不同,人家李适之这个帝室之胄可是含金量十足的。

他是承乾太子的亲孙子,也就是太宗皇帝的嫡亲曾孙啊,话说,当年如果承乾太子不曾犯事,指不定人家现在就是皇帝呢!即便承乾太子出了事,可人家依然还是当今玄宗皇帝的堂弟,这份皇家血脉之硬,简直没得说!

而且即便抛开这一层不论,人家也是堂堂的朝廷大员,此前担任多地的刺史、都督等官,这一回调到长安来,据说可是要出任御史大夫的!

这是何等地位,何等尊崇!

而李曦……小小一个九品芝麻官!

李曦拱拱手,附和着笑笑,脸上表情却是有些僵硬,道:“这个……受宠若惊!”

其实这个时候倒也怪不得李曦一再推辞,关键是他根本就不了解情况啊。

要按说,人家李适之是什么人物?那是堂堂的帝室之胄、陕州刺史,且不说陕州与蜀州相距遥远,而且李曦又不是什么名满天下的大人物,他的剑南烧春也才不过刚刚开始在长安设店罢了,人家李适之实在是没有道理知道李曦这个名字的。

不过事有凑巧,话说当初剑南烧春刚出来的时候,蜀州曾把它作为贡品,向玄宗皇帝进献了六十坛,玄宗皇帝知道李适之一向喜欢喝酒,于是自己尝过了,觉得不错之后,就特意吩咐人给自己这位堂弟送过去了一坛。

话说,李适之是什么人?那可是后来被杜甫给写进《饮中八仙歌》里的人物,有句子叫“左相曰兴费万钱,饮如长鲸吸百川,衔杯乐圣称避贤。”,那说的就是他李适之呀!

说实在的,李适之这话说出来,别说那些旁观的官员们了,就连李曦都是纳闷的了不得,甚至心里还忍不住嘀咕,这李适之不会是作弄我的吧?他要跟我约为兄弟?这是哪儿跟哪儿啊,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啊!

因此当下里听了李适之这话,李曦自然地就有点发愣,回过神来的时候,就连刚才刻意拿出的那份淡然处之的做派也摆不出来了,只是拱手推谢,道:“下官不敢,下官不敢,大人切莫拿下官开玩笑!”

李曦这番推辞,自然是很认真的,可谁想那李适之闻言之后却是脸上一唬,沉着脸道:“贤弟为何却要推辞?莫非是瞧不上我李昌?”

“呃……”李曦连忙拱手,“下官不敢,只是,这……”

只是什么,李曦没说出来,可李适之聪明之极,他猜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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