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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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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。

走上大路之后,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,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。

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。

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,长得稀稀疏疏的,低洼的地方水足,麦苗就长得高些,高处的浇不上水,麦苗就长得发黄。

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,这太浪费土地,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,关中夏日长,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麦子之后再种一茬谷子跟糜子,糜子已经抽穗,现在正是灌浆的时候。

他又停留了两天,告别了太宰与老虎,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。

这一次,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,从弩弓到长剑,再到匕首,攀爬高山用的钩索。

薄底的狼皮快靴,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,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,就是头发很短,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。

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,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。

“万事小心”

云琅来到地头仔细的观察庄稼长势,原本在地里劳作的妇人就羞耻的蹲在田地里——她没有穿衣服。

云琅大方的跟妇人挥挥手,再丢给她一小袋盐巴,指指糜子地里火穗,就愉快的拔了起来,这东西很奇怪,长得跟糜子一样,却不结黄米,叶苞里面是一根外皮发白,里面发黑筷子粗细的一寸来长的东西。

很好吃,有点吃馒头的感觉。

妇人接过口袋瞅了一眼里面的盐巴,惊叫一声,然后就继续蹲在地里看这个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里拔火穗吃。

见少年吃的满嘴发黑,妇人也不由得笑了起来,这么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欢吃这东西。

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。

云琅没有马,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,到了平原上,就不能带老虎了。

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,羽林会发疯的,皇帝行在,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,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。

驱赶了老虎八回,才把它赶走,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,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,说着的,在这个世界上,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。

阳陵在骊山东面,更靠近咸阳,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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