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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20章 承包荒山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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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前山做了陵墓,哪个敢买后山的茶叶?

胶着僵持数年后省里以常委会决议形式划了道红线:原则上不再允许开发新山地用作商业用途陵墓地!

屠家虽然吃了个大瘪子,但罗家岭南麓圈在手里并不吃亏——转包给种植果林的、农副产品的利润薄不说,难免冒出水污染、农药、虫害等妖蛾子,屠家也不想被市里抓到软肋。

拖来拖去,一直拖了三十年。

接到“荒山承包期满收回通知书”,屠郑雄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主管农业副市长吴根府,气势汹汹说:

三十年前那点使用费放到现在算什么啊,何况主管部门已经参照最低标准计算。签协议时相关市领导还一脸谄谀地说等到期哪个不开眼的敢啰嗦,大伙儿都找他算账!时至今日说恭维话的已经上了西天,还真碰到不开眼的了,哪个敢上?说大话容易办实事难呐。但话说回来,三十年不知更换了多少任领导,办公楼也搬了两次,当年签的协议能否找到都是问题,谁会耐下性子研究泛黄的文本?屠家锁在保险柜的应该是孤本。

没料到去年从郑氏家族回来后,白钰就让岳汉城亲自跑了七八趟档案局,硬从满是灰尘的故纸堆里翻到存档协议,又居然细细看完,指示市国土局掐着点儿给屠郑雄下达“荒山承包期满收回通知书”,指出:

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荒山承包期到期后,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,对使用事宜重新协商和约定。对于荒山上种植树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;无约定可与发包方协商赔偿事宜或按《森林法》规定依法主张赔偿。

三十年来别说树,一棵草都没种过,赔偿个鬼啊?但屠家从郑氏家族敲诈得来的钱远比自己搞种植划算,种植业本质与农业一样纯粹靠天吃饭,哪有每年旱涝保收来得惬意?

还有个内情连岳汉城都不清楚,即屠家当年千方百计圈下整个罗家岭南麓并非为了敲诈茶园,而有更深远的用心——打算将半面山作为陵园墓地!

“不管正府规划用着哪个方向,屠家拥有优先权,协议里有明确条款!不给我先选,立马把湎泷正府告到法院,我才不怕呢!”

吴根府客气地说:“白书记的想法用于扩大订单农业规模,只要屠书记找到挂靠企业取得资质,优先权肯定会确保。”

“订单农业……”

从风水学上讲,罗家岭南麓最适建造陵墓——这里集几乎安穴吉地之佳兆,一旦审批下来肯定能吸引包括港澳、东南亚在内大批富豪:

一是宾主相迎降龙伏虎,即罗家岭高大雄伟呈主人之威,两侧小山岭蜿蜒绵延,象看家狗般俯首帖耳般驯服,这才是吉象;倘若宾客高于主人,呈虎踞之势仿佛要扑上去咬人,那就是凶兆了。

二是朱雀悬钟四山耸秀,罗家岭前方位置即朱雀,山峰峰顶象倒悬的钟一样圆润不尖峭;四山指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山必须草木繁荣生气旺盛。

三是山山转脚水口紧闭,山势波澜起伏围绕陵墓地升升降降,且水流出的地方呈环抱型,象征着财气汇聚不容易泄散。

在岭南地区开发陵墓远比房地产赚钱,屠家也不是唯一打这方面主意的,因此作为申委高层也很慎重,加之郑氏家族隐隐听到风声也着急地到岭南大家族央求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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